4.结算方式:我公司采取零库存管理模式,我司提供仓库,中标方货物暂存在内,我司保证货物完整性,货物使用后给予结算,如需返货,我司负责配合中标方办理返货手续。如双方终止合同或终止合作,中标方自行负责(返货)暂存在我司仓库的货物,装、运费自理,所有物资验收合格开具发票后挂账,按月结算。
1.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授权经销商,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(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),经营范围包含电机、水泵及配件生产、销售、维修等相关内容,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。
2.投标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,能够按要求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3.投标人所投产品须符合国家、行业质量标准及安全规范,生产企业需具备相应生产资质,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、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、3C认证等相关资质文件;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授权代理证书,确保产品为正规原厂正品,杜绝假冒伪劣产品。
4.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,经营状态正常,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、无产品质量投诉及事故、无合同违约失信行为,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。
5.投标人具备稳定的供货能力、完善的仓储物流体系及快速配送能力,可满足我单位按需分批、紧急加急等采购供货需求,同时具备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,能及时处理产品质量问题。
6.投标人近3年内具有同类小电机、小水泵及配件供应业绩,提供至少[3]份相关供货合同或业绩证明材料。
7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,不允许分包、转包,不接受挂靠、贴牌产品投标。。
三、主要技术质量要求
满足现场使用要求。
1.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:【2026年5月6日—2026年5月10日上午9时00分】
4.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金钢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系统上发布。
5.联系方式
招标文件答疑人:于澜波15834415918 董丽鹤13844412711
技术答疑人:孙静加15834411366
6. 其他说明
6.1. 本次为供应商资格入围,不承诺具体使用时间,实际以备品备件科通知为准。
6.2.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、试用,不合格不予入围。
6.3.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吉林金钢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所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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